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案结事了人和,2020年8月25日上午巨鹿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立案监督案件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杜瑞格主持。我院案件承办人、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参加了听证会,相关单位人员和申诉人的有关亲属进行了旁听。我院部分干警进行了观摩听证。为推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本次听证会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5人作为听证员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申诉人闫某甲就案件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了陈述,原案件承办部门巨鹿县某派出所就闫某甲、闫某乙被殴打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说明,我院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发表了案件审查意见,各位听证员向原案件承办派出所办案民警和我院承办检察官以及申诉人闫某甲进行了提问。


评议阶段,五位听证员一致同意巨鹿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做出的监督意见。认为我院办理案件程序合法、态度积极、适用法律正确,对我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申诉人对承办检察官的论情理,讲道理,努力解开申诉人的“法结”和“心结”的做法表示感谢。

副检察长杜瑞格在听证会结束时表示,公开听证是促进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办案质量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实现检察机关办理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举措,以后要在办案过程中将公开听证作为一项常规化的办案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