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春耕备耕的集结号已经吹响,农忙时节也是农资购销旺季,为保障巨鹿县春季农业生产农资供应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3月14日,巨鹿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及县市场监管局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对全县农资经销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 重点对经销商经营主体资格、进货渠道、产品外包装标识、进货及销售台账、库存农资产品进行了检查,并现场抽查了部分农资产品质量,询问了目前农资销售及售后情况,对商户存在的进货销售台账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同时,检察干警还向农资经营户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消除了经营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违规经销行为处罚后果等法律条款认知上盲目性。进一步要求其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市场。

 此次联合检查,不仅整顿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净化了农资市场经营环境,而且增强了农资经营户诚信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了伪劣农资进入市场,维护了我县农资市场的良好运转。下一步,巨鹿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持续紧跟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为服务乡村振兴贡献更多检察力量,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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