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肉是群众“肉篮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消费者很难每次买肉都核对商户的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各类凭证。为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近日,巨鹿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访调查了我县部分鲜肉经营商户的经营情况。 在走访西街市场早市过程中发现,生猪肉经营商户进货台账登记普遍不完善,部分商户存在售卖“双章”不全的生猪肉等问题。针对走访调查中发现的情况,我院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邀请其现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并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经营者和消费者现场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对部分商户经营的生猪肉进行了抽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巨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助力行政机关督促肉类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销售关,杜绝销售来源不明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