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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巨鹿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巨鹿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秋成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 ,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司法公信力建设为目标,以规范司法为抓手,夯实检察工作基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确保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连续六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常态,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

  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巨鹿建设。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积极投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适时介入侦查活动,稳、准、快地审查案件,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6件61人,提起公诉124件156人。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重大犯罪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予以严厉打击;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4件16人,不起诉1件1人,无错捕错诉情况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惩治与预防两手抓。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立查职务犯罪案件5件1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其中,反贪工作针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肃问题,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查贪污贿赂案件4件8人;反渎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在媒体关注热点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查办滥用职权、行受贿案1件4人,因所办案件亮点突出,在全省反渎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被河北电视台《法治河北》栏目宣传报道,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着力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城建系统污水管网改造等4个重点项目开展全程预防跟踪服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70余次,涉及投资金额5000余万元;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开展预防调查4次,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件;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预防宣传13次,努力打造干部清廉、队伍清明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拓展侦查监督新方法,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探索开展"四畅通,双监督"模式,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非法行医、拒不执行劳动报酬案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撤案5件5人,纠正侦查违法12件,追诉漏罪15起,追诉漏犯8人。

  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刑事审判监督提请刑事抗诉2件5人,纠正审判违法9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手段,提请抗诉3件,支持起诉2件,息诉3件,向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4件,均被采纳。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开展财产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2013年以来180起财产型案进行清理,建议法院执行10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人,社区矫正检察3人,促进了刑事执行工作依法全面开展。

  二、紧紧围绕司法公信力建设,努力促进群众满意度提升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从规范司法、控申接待、检务公开等方面着手,促进办案的规范化和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办案和规范捆绑式运行,将所办案件全部制作成电子卷宗上传到应用系统,进行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并查,发现问题和瑕疵,分析讨论并提出整改措施,较好地发挥了案管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和纠正办案不规范问题的预警监督作用,截止目前对所办227起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主动纠正笔录制作水平不高、法律用语不够严谨、案卷装订不够规范三类问题,促进了干警规范办案。

  二是完善控告申诉工作。建成与高检、省、市检察院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并投入使用,实现了远距离"面对面"接访。鼓励群众积极依法举报,按照奖励条件和标准,及时对3名举报人履行了举报奖励。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1名因诈骗案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予以救助。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每一名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共接收、办理群众信访 80件次,处理缠访闹访1件2人,实现了"零"涉检上访。

  三是深入开展检务公开工作。把检务公开做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做到实体平台与网上平台并重,优化公开场所、硬件设施和网上便民功能,完善预约接待、案件查询制度,设立律师电子阅卷室接受律师查询14人次,通过互联网公开重大案件、法律文书、程序性信息157条。强化"一网两微一端"管理,发布检察工作信息340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观座谈,举办"检察开放日"4次,充分保障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促进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强化检务保障,为检察工作长足发展夯实基础。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和道德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党规,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开展手抄党章100天活动,引导干警提高党性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积极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干警争先创优,2名同志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个科室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二是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法大讲堂 "、"河北检察讲堂"、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和领导素能培训17期460人次,大力支持和组织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学历教育,1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5名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好《基本规范》,围绕"办案不用翻书、活学活用、每考必优"的目标,深入开展"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省市院组织的7次考试中,均名列前茅。优化队伍结构,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改革的政策解读、沟通汇报和干警思想工作,在上级院、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全体检察干警的理解支持下,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检察官入额选任和工资制度改革,完成了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工作,确保了办案力量集中在业务一线,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司法体制改革平稳推进。

  三是加大电子检务工程的应用力度。坚持"着眼实战、建用并举、重在应用"的思路,完成了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侦查指挥中心、检务大厅等建设。在全面配备高科技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充实专业技术人员2名,形成一支以技术部门为核心、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科技强检团队,共配合自侦部门同步录音录像31次,技术性协助10件,技术性审查52件,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执法办案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方面仍有差距,服务大局观念与具体结合点把握不够准;二是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与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仍有差距,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技术在办公办案中的实战应用滞后,互联网思维有待进一步强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化省院"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刷新理念,创新举措,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古郡、幸福巨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检察职能与服务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及时调整和完善服务措施,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注重优化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质量更高、效果更好的法治保障。

  二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办案质量与维护稳定有机统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民生民利等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安宁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全面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三是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检察公信与群众满意有机统一。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工作和"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将实体平台和网上平台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推动检察人员养成规范司法的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

  四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现管理科学化与执法专业化有机统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党性觉悟;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进从严治检。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整合内设机构,继续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后续改革工作,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和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改革与各项检察工作同频共振、互进双赢。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以更加进取的精神风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成效的业务工作,推动检察工作深入、规范开展,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古郡、幸福巨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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