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巨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晓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根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发扬“公正、为民、团结、争先”的那含检察精神,坚持“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一是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人,起诉102人。认真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捕5人,起诉7人,无错捕错诉、无无罪判决、无超期情况发生。
二是注重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或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依法慎捕慎诉,决定不批捕24人,不捕率比去年上升28%,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比去年上升4.1%。推行刑事和解工作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4件5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的扩散和激化。
三是依托四个平台开展检务公开。依托窗口平台,加强控申接待和案管大厅建设,加强检察长接待、案件回访、下访巡访工作,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办理群众信访32件;依托基层平台,开展“五进五服务”和“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实现检务公开城乡全覆盖;依托新媒体平台,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触摸屏等,发布微博188条,粉丝236人,受理网上控告申诉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依托监督平台,举办“检察开放日”3次,再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以深化反腐倡廉为重点,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
认真贯彻上级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统筹兼顾查办本地案件与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人,起诉102人。认真开展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捕5人,起诉7人,无错捕错诉、无无罪判决、无超期情况发生。
二是注重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或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依法慎捕慎诉,决定不批捕24人,不捕率比去年上升28%,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比去年上升4.1%。推行刑事和解工作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4件5人,有效防止社会矛盾的扩散和激化。
三是依托四个平台开展检务公开。依托窗口平台,加强控申接待和案管大厅建设,加强检察长接待、案件回访、下访巡访工作,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办理群众信访32件;依托基层平台,开展“五进五服务”和“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实现检务公开城乡全覆盖;依托新媒体平台,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触摸屏等,发布微博188条,粉丝236人,受理网上控告申诉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依托监督平台,举办“检察开放日”3次,再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三、以深化反腐倡廉为重点,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
认真贯彻上级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是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统筹兼顾查办本地案件与上级交办专案的关系。在查办本地案件的同时,抽调全院30多名办案骨干参与办理了廊坊1204专案,河北移动210专案、深圳罗湖803克案,全年共立查食污贿赂、渎职侵权案15件16人.反贪工作,立案10件10人,大要案此例10%,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人,为国家和集体流园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反渎工作,深入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益用职权、玩忽职守案5件6人,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成功办理了省移动公司原总经理正厅级干部张连德受贿270余万元、私分国有资产3200万元和原副总经理副厅级干部刘欣行贿15万元、受贿320万元的大要案,受到省市院主要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二是抓文明规范安全办案。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案多与人少等关系,规范侦查活动,慎用强制措施,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一案一提示,一案一监督”的规定,随时排查隐患,严防办案安全事故发生,所办案件均做到了安全零事故。
三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加注重发挥预防工作在减少犯罪,保护干部方面的作用,更新完善了警示教育基地,组织预防警示教育6次,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1000余人。认真做好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开展预防调查64次,提出预防建议5件,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8次,努力营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四、以群众关注问题为抓手,诉讼活动监督工作取得新成绩
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针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强诉讼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重点对应立不立、不应立而立案件、不移送刑事案件、以罚代刑等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4人。通过派员联系、审阅案卷、审查报表、召开联席会等方式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和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侦查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纠正漏捕3件,追诉漏罪3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向市院提请抗诉2件17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手段,办理执行监督3件,督促支持起诉2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和审判机关提出各类检察建议12份,采纳率100%。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开展必要性审查5件,变更强制措施5人,与在押人员谈话50余人次,纠正监外执行活动4件,监管活动违法1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4人,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件,继续保存了看守所零事故记录
五、以提高干警素质为为核心,检察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提升
以开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切实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虚心接受评议监督,认真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36项具体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与全院干警层层签订责任书,并抓好落实,全院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科技强检和执法能力建设。为业务部门购置录像机、便携式打印机、扫描仪等专业技术设备,围绕三级网建设,更新90多部电脑,实现了检察专网分级保护,检察办公、办案、办事的科技含量得到新的提高。支持并组织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和业务培训360人次,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市院“四优”评比活动,开展“公诉庭审观摩评议”2次,两名干警被市院评为“十佳优秀公诉人”和“优秀办案能手”。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将执法办案全过程纳入却货管理,所办案件均实现网上运行。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评议拟撤案、不起诉等七类情形的职务犯罪4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经常性联系,先后3次邀请省人大代表知道评议工作,促进了检察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法律监督能力与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办案科技含量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工作打算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在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中的职
能作用。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
育、预防、保护等职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
效果的统一。
二、围绕“平安巨鹿”建设,强化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以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修复社会关系为重点,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推进检调对接,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三、围绕反腐倡廉新要求,强化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完善办案结构,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四、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在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树立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五、围绕提升执法公信力,强化推进高素质队伍建设。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实施科技强检工作,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建设“邢东强县、幸福巨鹿、美丽古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