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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巨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19日在巨鹿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巨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秋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巨鹿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强化法律监督,深耕主责主业,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讲政治、顾大局,服务保障彰显新作为

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一是着力打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及环境保护等领域刑事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办理非法镀锌镀铬等污染环境案91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19人。二是着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将依法担当、平等保护理念贯穿始终。推行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一案一报备、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总结”的“四个一”制度,将案件可能引发的生产经营风险降到最低。三是着力服务与保障民生,对“因案致贫”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检察“温度”。强化对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23人,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对辖区内发生过刑事案件的学校校园安全情况进行督导“回头看”,开展法制讲座5次,查访学校、幼儿园6,发现问题2,提出检察建议3件,一起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案件被检察日报正义版报道。四是着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领导主包、全员参与”的扶贫工作机制,院领导和干警深入分包村户走访,深入查找问题,助力完成脱贫攻坚整改全面“回头看”。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理侵害危房改造资金犯罪11人。

二、保平安、护稳定,平安巨鹿建设实现新提升

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和网络涉众型犯罪等严重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犯罪,今年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4170人,提起公诉181279人。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精准。依法从快办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案件450人。三是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建立健全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指定专门办案组对接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受理和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55人,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四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为重要民心工程,实行“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等措施,杜绝了涉检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集体访等事件的发生。

三、强主业、谋发展,“四大检察”呈现新亮点

聚焦“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总要求,坚持把新时代新理念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注重“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一是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切入点,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注重沟通协作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形成合力。提高诉讼效率降低案件比,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对认罪认罚案件受理、审查、具结、起诉、出庭采取“五集中”集约式办案,确保全程提速,诉讼周期由过去的近20天缩短到现在的10天。增强办案质效,以证据审查、不起诉权适用、量刑建议为主要内容,16个常见罪名细化了刑罚适用标准,最大限度提高了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16145 人,提起公诉89114人,不起诉1819人,适用比64.8%,提出量刑建议114人,法院采纳率79.8%。其他各项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开花,纠正漏捕、漏诉24人,不批准逮捕43人,不起诉36人,立案监督7件,提起刑事抗诉3件,非法证据排除1件;纠正各类诉讼活动违法65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2人,纠正看守所和司法所等监管活动违法43次,社区矫正不当履职31人次,各项数据同比去年均出现11.5倍的增长。二是筑牢根基拓案源,做强民行检察工作。多方位多角度拓展案源,与法院协调沟通,建立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案卷定期调阅机制,每月由检察人员随机或根据相关案件线索从法院调阅已结案卷宗25册。通过网上检察室程序性监督和人工实质性监督相结合,办理申请再审案件1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2件、执行监督案件16件、支持起诉案件10件,终结审查案件7件,息诉案件3件,一起成功支持起诉的案子分别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报道。三是精准跟进监督,合力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动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强化协调联动,召开由法院、环保、市场监管、城管局等部门参加的公益诉讼工作协调培训会,达成共识。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2,立案63件,办理环保、食药、英烈权益、文化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0,对非法采矿、破坏农耕地、非法镀锌、销售假药4起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进了相关污染水域和污染河道的恢复,推动18家企业和单位完成环保、英烈、文物保护等各项设施的整改,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四、重自强,抓提升,检察队伍建设焕发新活力

坚持围绕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一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深做实抓“真”学习教育,院党组集中5天时间,带动、引导全院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围绕8个专题开展集中研讨,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政法大讲堂”、“河北检察讲堂”参加各类学习47期、5000多课时。 抓“深”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深入6个扶贫村、2家民营企业,就认罪认罚从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调研,召开调研交流会,发现问题11,撰写调研报告5,上专题党课6次。抓“准”检视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上门走访等方式,全方位收集意见建议,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查找问题专题会,检视问题9,收集意见建议23条。抓“实”整改落实,与11项专项整治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整改落实“立行立改”,为群众办暖心事6,群众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二是依托内设机构改革,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内设机构整合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5个部,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成立5个党支部,由部主任担任书记,改选后的党支部“各显神通”,激发出全体干警高昂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热情,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岗位特色的工作法和典型业务案例,多次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和河北检察、邢台检察、法制巨鹿等微信公众号刊发和转载。三是从对内、对外两方面着手,狠抓检察文化建设。对内开展“一部一品”活动,引领五个部结合工作实际,打造本部工作亮点或品牌,驱动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水平。成立蓝球、书画、读书沙龙等兴趣小组,以举办法律探讨、廉政教育谈话、先进典型座谈会、读书会等形式召开“主题党日”活动6,开展提醒谈话3次,纠正问题2件。丰富“阳光检察”载体,开展宪法、扶贫、扫黑除恶宣传、护航民企、“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木兰有约”等主题宣传活动8次。

一年来,我们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广泛监督之下,有效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每季度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300余人次走进检察院,评议检察工作。“两微一端一网”新媒体持续更新1500余次,让检察工作融入群众“朋友圈”。

各位代表,2019年检察工作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主责主业提升明显,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案件结构不合理、办案质效还有待提升、部分干警的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巨鹿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强化发展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坚实的司法保障!

专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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