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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巨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20日在巨鹿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巨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秋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三个自觉”,全面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服务大局,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新作为 

  找准服务大局工作切入点,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需求,不断增强服务实效。 

  一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力投入平安巨鹿、法治巨鹿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093人,提起公诉153240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犯罪3人,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0人,同比上升108% 

  二是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办理涉疫刑事犯罪案件12人,医疗废弃物处置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畅通“12309”检察服务平台,完善检企互动渠道,与包联企业“一对一”对接,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三是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6人,起诉29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办理涉及多个罪名和零口供的刘某朋恶势力团伙案时,通过提前介入、实地勘查、重新鉴定、检察长亲自出庭等工作,所有被告均做出有罪判决。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法院采纳,追回环境恢复治理费用351万余元。  

  四是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护航金融安全,起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8人,向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办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源头防控;助力脱贫攻坚,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人;检察长亲自办案,向因案致贫返贫的2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添彩美丽巨鹿,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从严惩处,起诉3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5件,同比上升44% 

  五是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县教育局制定监督方案,联合查访幼儿园、农村留守儿童、残障儿童集中的中小学校十余所,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与公安局、卫健局等8个部门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联席制度,与县教育局、妇联、司法局等五部门共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制度,15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开展专题讲座20余次,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监督,在四大检察工作中呈现新亮点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安全关切和公平诉求,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一是以重点工作落实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年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9.1%,量刑建议提出率95.38 %,采纳率86%。强化与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办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人。推进派驻公安检察室建设,与公安局联合签发了《关于提高刑事诉讼质效工作办法》,加强网上检察室线上与线下双向监督,提高办案质效,- 件比达11.133。常态化开展保证金专项监督,提高侦查监督实效。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8件,纠正漏捕1人、漏诉3人,不捕53人、不诉3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人,改判7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2件次,提出检察建议40件,全部被采纳。监督纠正法院、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案件132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 

  二是以专项活动开展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民事监督工作,支持起诉6件,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违法行为以及生效判决裁定开展监督45件,被法院采纳44件,息诉1。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移送公安机关虚假诉讼案件1件。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化解实质性行政争议5件。 

  三是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全完善内外部配合机制,对内建立公益诉讼与业务部门之间共享会商机制,对外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努力构建“大公益诉讼格局”。突出工作重点,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作为公益诉讼办案重点,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和诉讼手段,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2件。 

  ——自我加压,在队伍建设中焕发新活力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党建引领,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民主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抓实集中学习,依托“两微一端”,将线上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河北检察讲堂”“政法大讲堂”“河北干部网络学院”“检答网”“学习强国”等平台参加各类学习52期,人均学习近300课时。“紧”作风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在讨论案件、汇报工作时对敏感案件和重点岗位干警及时提醒督促,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到实处。以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我院为契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补短板、抓弱项、解难题、强自身的实际效果明显。 

  二是把专业化职业化能力提升做为根本。将新理念融入到检察业务工作中,充分利用高检院下发的指导案例、典型案例、检答网提供的业务咨询案例,培养干警专业素质。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参加各类民法典学习培训700余人次。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规范、案件质量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大大提升了干警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的能力。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拓展代表委员联络方式,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4次、听证会4次,视察调研专项检察工作2次,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两微一端一网”新媒体持续更新1400余次。全年重要案件公开101件,法律文书公开194件,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各位代表,2020年整体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四大检察”明显优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须进一步更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上还有短板。二是检察官专业素养还不适应新时代要求,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还有弱项,监督质效有待提高。三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还需持续加力。对此,我们将下大力气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以及上级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更加有力地服务大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惩治危害社会稳定犯罪,高质效办好涉黑涉恶案件,深化监检衔接,严惩职务犯罪,突出惩治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犯罪,从严惩治金融犯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二,切实增强法治自觉,更加有力地优化“四大检察”。不断深化、更新检察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更要努力成为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用足用好抗诉、检察建议监督方式,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拓展办案范围,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办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第三,切实增强检察自觉,更加有力地加强队伍建设。抓牢抓实政治建设,落实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专业化建设,压实检察官办案担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实全员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营造全院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2021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一百周年的特殊年份,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古郡、幸福巨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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